一、在党总支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学生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纪律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党总支书记外出时,由党总支副书记履行党总支书记职责,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制度,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及时检查。根据校党委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学生工作计划,经党总支部委员会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学期向总支部委员会全面汇报一次学生工作情况。
四、负责抓好学生党、团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代表党总支部领导学生工作、团总支、学生会、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社团和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五、抓好学生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学习;抓好学生的生活管理、组织纪律、卫生健康以及全院的文艺、体育、宣传、竞赛等活动;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培训;指导学院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六、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食堂,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定期分析学生思想情况,经常找学生谈心,对于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要及时加以引导,正确予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七、同各班级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方法,卓有成效地引导学生勤奋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成为合格专业人才。
八、协助院长搞好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大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以及综合素质培训工作;抓好在校生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工作。
九、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部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职业生涯规划、帮困助学、奖励、处分和综合评定等工作。
十、领导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指导班主任、学生干部有效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建设,积极做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上好党课。
十一、经常向校党委、学工处、学院党政汇报并请示工作,并将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十二、完成校院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