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2018-09-25 16:35 siagxufl 次阅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自助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8〕3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letou官网本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在校学生,评选人数见《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对象为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在校学生,评选人数见《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8—2019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4)。

二、评选条件和程序

本次评选条件和程序遵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严格按照《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5)要求执行。

三、评选要求

(一)申报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向所在的班级提出申请,并附在校期间相关重要奖项材料后,由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认真讨论和民主评选,并听取任课教师及辅导员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评出符合条件的同学,报二级学院审核。

(二)各二级学院进行讨论评审后,填写有关表格报学工处,经学工处审核后报学校评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附件14)评审。

(三)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审核程序和环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四)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身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品学谦优的学生身上;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

(五)评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推荐各项奖学金、助学金的候选人名单在各二级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和周末),无异议后,报学工处审核并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需报送的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材料

1.各学院推荐参加评选的学生填写《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按附件5格式填写,在填写审批表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辅导员“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一定要参照模板来填写。

2.各学院《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请按附件6格式填写。

3.请按附件7格式填写《XX学院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4.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公示内容及公示照片(2—4张),用订书机在照片左上角订好。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各学院《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请按附件9格式填写。

2.请按附件7格式填写《XX学院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材料

1.各学院《2018-2019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请按附件13格式填写。

2.请按附件7格式填写《XX学院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

(四)国家助学金材料

请按附件7格式填写《XX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样表)》。注意: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分开在不同的WORD文档输入。

(五)各学院请按附件11格式填写《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

(六)学生个人申请支撑备查材料

学生申请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0月19日(星期三)17:00前。每位学生的支撑材料务必用订书机订好并标好序号。支撑材料装订的顺序如下:

1.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一式两份,原件-有一份单独拿出来,不必装订。其余奖助学金一式一份,原件。注意: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申请理由必须打印出来,不得手写,签名除外);

2.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7年版)(一式一份,复印件);

3.学生2017—2018学年度上、下学期的成绩表(一式一份,原件。注:成绩表务必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国家助学金不用到成绩表);

5.《帮扶手册》(一式一份,复印件,复印封面、学生名字所在页及帮扶人员所在页即可)或县级扶贫办开具并盖章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或建档立卡系统查询结果截图,选择其一;学生若是有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等)的,也可列入学生的支撑材料中;

6.学生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二级学院需核实原件,在复印件上标明“原件已核”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以上所列的资料务必都装进档案盒里,并且分各项奖助学金单独装入档案盒,每个档案盒最多能装60位同学资料,若多于60份,则需装入下一盒。学生材料顺序务必和汇总上报的名单顺序一致(附件11)。档案盒封面用铅笔写清楚二级学院名称、奖项名称、份数(如1-60,61—120);

7.《2018—2019学年度评选奖助学金XX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信息表》及《XX学院2018—2019学年度评选奖助学金班级评议汇总表》(附件16,一式一份,原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把本学院所有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信息表按汇总表上的编号排序好统一放到一个档案盒里;

8.各学院的各类奖助学金公示照片(2—4张),用订书机在照片左上角订好。

五、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

(一)所有材料请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数据两种形式报送,纸质材料务必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纸质材料报送到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大学生服务中心306室),电子文档材料压缩打包发送邮箱490363563@qq.com。

(二)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的提交时间如下:

1.国家奖学金材料上报时间: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11:00前。

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上报时间: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17:00前。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学院请按附件11格式填写《letou官网首页手机版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奖情况统计表》,此表汇总顺序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国家二等助学金顺序排列,以上各奖助学金的名单顺序和上报的名单顺序务必一致,一律用Excel表格上报,表内所有字体要求为宋体且12号字。

(二)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2018-2019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所有材料打印纸张规格一律用A4纸打印。

(三)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同学需从教务系统打印2017-2018学年度上、下学期的成绩单且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才有效。

(四)各学院指导学生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的表格时,请按照《2018年各类国家奖(助)学金填表日期的注意事项》(附件17)的要求来操作。

(五)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分配名额均按照各学院目前学生人数的多少来分配(附件18)。

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开展宣传评选、推荐工作,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各学院要发挥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以资助工作为载体和切入点,着力在受奖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若有不明白之处,可移步至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306室)咨询。